详细内容如下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各直属单位,各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、全国性行业组织及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环境保护法》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,推动相关领域污染防治技术进步,满足污染治理对先进技术的需求,我部决定征集、筛选先进技术并编制《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(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)》和《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(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领域)》,为各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参考。为做好目录编制工作,请针对以下重点领域,对照推荐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先进技术的推荐工作。
一、重点领域
(一)固体废物处理处置
1.城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;
2.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汽车处理技术;
3.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利用技术,畜禽粪便、秸秆等农林有机废弃物收集、转化和利用技术;
4.尾矿、赤泥、冶炼渣、工业副产石膏、粉煤灰、煤矸石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技术;
5.垃圾焚烧飞灰、废矿物油、电镀污泥、废铅酸蓄电池、铬渣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。
(二)环境噪声及振动控制
1.城市轨道交通和铁路、公路交通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2.电力生产行业与输变电系统噪声控制技术;
3.冶金、建材、化工等行业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4.新型吸声材料、阻尼材料、隔声门窗等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;
5.噪声与振动预测等环境规划设计技术。
二、推荐要求
(一)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政策;
(二)污染治理效果明显,主要技术、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;
(三)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、经营的单位,技术知识产权清晰,不涉及产权纠纷;
(四)至少已有一个国内工程应用案例;
(五)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,具有发展潜力;全行业普及率在80%以上的技术原则上不再推荐。